你的快递都已经送货上门了吗?
2018-06-25 来源: 互联网

5月1日,《快递暂行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实施。如今,《条例》实施已经一个多月了,现在收寄快递与以往有何区别?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未经收件人同意直接投放在代收点、快递柜的现象仍然存在。

30多斤货被塞进快递柜

小夏住在合肥市信旺华府骏苑,5月25日,他在网上买了个简易衣柜,连包装有30多斤重,卖家通过中通快递寄送。

5月27日下午,小夏收到提醒,快递员即将派件。“当天是星期天,还想着快递员应该会送货上门。”小夏说,可半个小时后,物流跟踪记录显示包裹被放在了小区外面的快递柜里。与此同时,小夏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,提示他去快递柜取件。

小夏说,在这之前,快递员没有打电话给他,把快递放在快递柜也没有经过他允许。但他没有办法,只得自己去取件,把30多斤的包裹搬上楼。小夏说,他本想投诉快递公司,但想着快递员大热天赚钱不容易,就算了。

可是让小夏更郁闷的是,商家补发的配件仍由中通快递寄送,包裹同样未经允许被放到了快递柜中。

《条例》出台前后没啥变化

合肥市民李先生说,《条例》的出台似乎对他和快递员都没有产生任何影响,“快递还是该放哪放哪,就一条短信来告知下。”李先生说。

李先生6月初购买了牙胶、宝宝椅和茶几防护套,都是通过中通快递运送。货到的那天,李先生接连收到3条短信,告知快递已放在小区门口的体彩店中。

李先生称,此前中通快递一直放在门口的小超市中,不知怎么又换地点了,而且新地点他并不知道在哪里。

李先生只得根据短信提供的号码回拨过去,这才知道中通代收点换地方了,是个新开的体彩店。下班后,李先生取回了3个快递件。

6月8日,李先生又收到EMS承运的一份快递,与以前一样收到了一条取件短信,让他凭密码去楼下的快递柜取件。

“有人在家的时候,送货上门当然更方便。但是一般都是快递员不打电话联系,直接把东西放快递柜或代收点的多。”李先生说,快递员送货之前,最好还是打电话和收件人联系一下比较好。

收件人:上不上门应先电话联系

对于快递是否要送货上门,住在合肥市政务区的赵女士说:“有时去快递柜或代收点取件挺麻烦的,比如东西比较重、快递比较多的时候等。”

不过,在享受送门上货便利的同时,赵女士也有自己的担忧。“从安全的角度考虑,我倒不反对把快递放在代收点自取。”赵女士说,如今年轻人大部分工作日都得上班,家中多是老人和孩子,万一有人冒充快递员上门怎么办?

赵女士称,综合考虑,上不上门送快递,快递员最好还是先和收件人联系一下。

快递员:挨个打电话时间来不及

6月13日上午,在合肥市石台路一圆通网点门口,一辆快递车正在卸包裹。一名快递员说,这些包裹即将开始派送到相应快递柜。

这名快递员说,包裹在进入快递柜以后,收件人会接到短信通知。小件基本上很少打电话通知收件人。“一个快递员每天要送几百个包裹,如果每个都要打电话,一个电话一分钟也来不及,那就不用派件了。”这名快递员还说,如果客户想要送货上门,最好由发件方在快递单上备注好。

合肥一中通快递员说,派件前一般不通过电话与收件人确认,“能放到快递柜的包裹都放到快递柜,放进去以后,快递柜就会给收件人发送信息,提醒他们来取件”。“住宅小区的包裹,收件人一般白天都在上班,所以放在快递柜是最合适的。”这位快递员说,遇到特别大的或者快递柜装不下的,才会电话联系收件人并送货上门。

代收点:一天消化100多件包裹

从去年底开始,合肥信旺华府骏苑门口一个主打进口商品的商店,开始成为多个快递公司的代收点,店主陈先生介绍说,一天要帮快递公司消化掉100多个包裹。

“快递员把包裹送到店里,扫码成功后就自动给收件人发信息,提示包裹在我店里了。”陈先生说,现在很多人都是上班族,收件地址是家里,可能白天送过去他们也收不到。据他观察,快递员派件时打电话通知的少,一般都是发短信,“如果放了一两天还不来,可能会打电话通知一下。”

“如果一个个打电话联系收件人去送,很耽误时间,每天送不了几个件,会影响他们收入的。”陈先生说,把包裹直接放在代收点,快递员会方便很多。

快递公司:被投诉不送货上门要挨罚

6月13日,韵达速递合肥分拨中心客服人员告诉记者,现在送货上门的很多,但是送到快递柜的也有一部分,“不送货上门这种情况,每个网点都会遇到。”

这位客服人员称,一般情况下,如果快递单上显示要放在网点或者快递柜,会直接放进去。如果填写的是家庭住址,快递员就会先联系收件人再进行处理。如果接到未送货上门的投诉,他们会先联系客户,经核实没有联系客户就放在第三方的,将对业务员进行处罚,同时对网点进行考核扣分。

中通快递客服人员告诉记者,总部规定是要送货上门的,如果有客户反映快递员没有做到,经核实后,会对快递员和网点进行处罚。

监管部门:

投递服务方面投诉多

多举措促《条例》落实

《条例》实施一个多月以来,合肥快递行业的监管部门是否接到相关申诉?如何促进《条例》落实到位?就此,合肥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程鹏接受了记者采访。

程鹏说,据统计,《条例》实施后,合肥市邮政管理局收到消费者申诉快递违反《条例》共计1340起,消费者申诉的主要问题包括延误、丢失短少、投递服务、损毁、收寄服务等方面,消费者申诉情况均已解决。

《条例》实施以来,市场监管处加大了行业运营检查,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、实名收寄、过机安检等安全制度。

程鹏说,如果市民收发快递时遇到不符合《条例》的问题,消费者可通过邮政管理局网站、12305热线、微信、来信、局长信箱、公众留言等渠道向管理部门反映。“经我们调查了解后,确定企业存在问题的,我们将通过官网对快递企业违规情况进行通报,并根据快递企业违规情况,对情节较轻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;对情节较重的,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较多的企业,由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后进行行政处罚。”

对于未经收件人同意,快递被送至快递柜、代收点的问题,程鹏表示,经调查了解,大致可以归为几个原因,“首先是市场竞争导致快递运费越来越低,人工派送费用较低。加上电商促销,快递员派件量日益增加,如果电话联系派送,不仅增加派送成本,而且无法按时按量完成投递。其次,市区多数小区不让快递车辆进小区,无法送货上门,业务员正常白天派件,经常出现收件人电话未接的情况。再次,针对一些特殊单位的快件,收件人电话无信号,无法电话联系,只能放到快递柜或代收点。”

程鹏表示,《条例》实施后,他们也想了很多办法,采取了不少措施促进相关规定落到实处。比如,通过制作发放宣传册、普法进社区等形式,向社会各界人士开展《条例》普法宣传,营造《条例》实施良好氛围;通过官方网站、微信平台、QQ群等形式向企业广泛宣传《条例》内容,解读背景及意义;通过召开专题会议,要求各企业把《条例》的宣传贯彻纳入快递从业人员日常培训内容,切实提高快递从业者执行《条例》的自觉性。